藝術片導演楊德昌喜歡拍框中框。電影布幕是外框。框裡面,鏡頭遠遠拍攝一扇落地窗。落地窗是內框。外框加內框,就變成框中框。

比如說,落地窗內,是咖啡廳。一對中年男女坐在窗邊。行人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窗上。觀眾看不清楚表情,只聽得見談話。觀眾聽出他們之間是婚外情,正在討論如何走下去。

這像鄰居吵架一樣。我們聽得不清楚,也看不清楚。我們只看到他們在窗戶裡面。

我們如果去拍一對夫妻,對他們說:「鄰居都說你們感情不好,我想要記錄下來,攝影機就在這裡,你們現在可以吵給我看了。」他們會吵給我們看嗎?當然不會。這是他們的隱私。

我們都看過陌生人在窗戶裡面活動。這就是生活經驗。

在生活中,我們都要偷聽偷看,才知道別人吵架。角色在鏡頭前吵架。感覺不真實,而是超現實。

攝影機這麼大台,演員都假裝沒看到,繼續演給觀眾看。演得再精采,還是演戲。

精采與真實,兩回事。既然如此,要怎麼拍觀眾才會感覺很真實,而不是演得精采?學學框中框。

導演比你更關心你

楊德昌很少拍主角的主觀角度。除非主角所見,也是我們都看過的。大多時候,鏡頭都遠遠的。他喜歡設計一些框中框,再把主角放進框裡。

好比說,傍晚,客運開上高速公路。高速公路剛好經過商業大樓。商業大樓上,一扇一扇的窗戶裡,有人在加班,有人在抽菸,有人在吵架。

主角在客運裡,遠遠看到這些人。看得到,卻又不是太清楚。這樣的鏡頭運動,觀眾感覺更貼近主角,因為觀眾平時也看過這樣的景象。

通勤途中的景色,誰會注意呢?楊德昌注意到了。他拍出來給觀眾看。觀眾看了以後,會感覺有人關心自己:

原來,這世界還有人關心我在通勤途中看到什麼。

看楊德昌,到最後會感覺他很愛我們。我們平常怎看世界,楊德昌就同樣呈現出來。所以楚浮才說電影是愛的行動。

通俗就是慾望,藝術片也可以拍慾望,但是鏡頭不能太直白,有距離才真實,就像楊德昌

傳達價值,反而不能太娛樂

楚浮:你就是因為自卑,才會想討好觀眾。

楚浮(François Truffaut)活躍在一九五○年代。他提出「作者電影」的概念:導演才是電影的作者。作者有權利表達想法,不用管觀眾。

好萊塢技術好,資金多。不管畫面還是劇情,都更合觀眾口味,票房也好。面對好萊塢,楚浮不覺得自卑。他認為,導演沒自信,才會想把電影畫面拍得娛樂十足。

法國電影圈甚至流傳一句話:

這種粗糙就是我們要的精緻。

這句話表現出人本精神。追求娛樂是上癮,而不是自由。「反娛樂」才自由,才是藝術。

娛樂和價值感相互衝突。好萊塢明星到最後還是想演個藝術片,才沒有遺憾。

價值感從這來

現在,故事都是用影片來說。影片除了地點、角色、道具。再來,就是拍法。同樣是吵架,商業和藝術,拍法完全不同。商業看重娛樂,但太娛樂反而不真實。

廣告、微電影拍得娛樂十足。案主會問:「看起來很有趣沒錯,可是真的有效嗎?」所謂有效,就是能刺激消費。消費者需要價值感。案主找上門來,我們要幫他營造價值感。

假如案主希望品牌有家庭價值。我們可以替他編個親情倫理片。如果我們用娛樂手法來拍,觀眾雖覺得好看,卻容易發現廠商的意圖。

如果我們用藝術手法來拍,觀眾還是會看,因為家庭衝突是隱私。隱私就是好看。

我們學楊德昌,鏡頭放遠,不要太靠近。觀眾會感覺角色很真實,彷彿在偷窺。

角色感覺像真人,而不是演員。這才是正確的鏡頭。

觀眾相信角色是真人,他才會認同品牌,才會想要。

我們不能跟小孩說:我在忙,不要吵。而是要說:即便我在忙,你還是可以來吵我。

家緯